司法看見家庭暴力,長照看見照顧崩潰:84歲姊妹悲劇給台灣的警訊
當司法看見殺人,長照看見了什麼?——一場「老老照顧」悲劇背後的沉默 有時候,一扇門裡發生的事情,從門外看,只有一個結果;走進門裡,才會發現那個結果其實已經醞釀了很久。 台南這起84歲妹妹涉嫌殺害91歲臥病姊姊的案件,新聞標題很容易讓人停留在「高齡殺人」、「家庭暴力」、「姊妹相殘」這幾個冰冷的字眼。 司法機關必須處理犯罪事實,這沒有問題。 但如果把時間往前推,從案發當晚退回幾個月、幾年,我看到的卻是另一幅畫面: 一個91歲、逐漸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,躺在房間裡;另一個84歲的老人,站在床邊照顧她。 房間裡沒有掌聲,也沒有英雄。 只有尿布、藥物、跌倒、疼痛、夜裡反覆醒來的聲音,以及一個老人逐漸衰弱的體力。 這就是我所看到的「長照悲歌」。 一、司法看到的是「果」,長照看到的應該是「因」 從司法的角度來說,案件必須回答的是: 誰做了什麼? 造成什麼結果? 是否具有犯罪故意? 證據是否足以起訴與定罪? 因此,司法文件最後呈現的必然是犯罪事實。 但人生不是一份起訴書。 一個人的崩潰,往往不是發生在最後那一刻,而是發生在最後那一刻以前的無數個日子裡。 84歲的妹妹長期照顧91歲的姊姊。 姊姊跌倒以後行動不便,如廁需要協助,甚至需要頻繁更換尿布。她自己也曾表達不堪病痛的厭世想法。 而妹妹呢? 她不是40歲,也不是50歲。 她已經84歲。 她本身也是一名老人。 當我們說「妹妹照顧姊姊」的時候,很容易把這句話說得太輕。 因為這不是一個年輕人照顧老人。 而是 一個老人,用自己已經衰退的體力,去支撐另一個比自己更老、更失能的人。 二、最容易被忽略的,是「照顧者也是老人」 台灣談長照,常常把焦點放在被照顧的人身上。 老人失能了,需要長照。 老人跌倒了,需要復健。 老人不能洗澡了,需要居家服務。 老人無法自理了,需要喘息或機構照顧。 這些都對。 可是還有一個人,我們經常忘記問候。 那就是站在老人旁邊的照顧者。 照顧者每天可能重複著非常細碎的事情: 起床、 餵飯、 吃藥、 擦拭、 換尿布、 攙扶、 洗澡、 清理排泄物、 陪伴、 安撫, 再一次確認老人有沒有跌倒。 一天如此,一個月如此,一年如此。 如果照顧者自己也已經80多歲,那麼這份工作根本...